惡劣天氣(颱風及暴雨)課堂、考試或停課安排
如課堂或考試尚未開始,將根據以下情況取消課堂或考試:
| 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信號 | 上課、考試或停課安排 | |
![]() ![]() ![]() ![]() 黃色暴雨警告/ 紅色暴雨警告/ 一號颱風信號/ 三號颱風信號 | 課堂及考試如常進行 | |
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八號預警#/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/ 「極端情況」 | (a) 在上午7時至12時前發出或仍然懸掛 | 上午節課堂停課、考試取消* |
| (b) 在中午12時至下午5時前發出或仍然懸掛 | 下午節課堂停課、考試取消 | |
| (c) 在下午5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懸掛 | 晚間節課堂停課、考試取消 | |
| (d)在上課或考試期間懸掛信號 | 即時中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 信號生效期間,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同學離開。 | |
![]() 黑色暴雨警告 | (a) 至(c) 的情況之安排,與上述『八號預警#/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/「極端情況」』所示的相同 | |
| (d)在上課或考試期間懸掛信號 | 課堂及考試繼續如常進行 | |
# 如適用,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內會發出預警(即八號預警)。在八號預警發出後,進行中的課堂、考試或其他活動應即時中止。
*安全課程(包括平安卡(新讀)、密閉卡(新讀) 或 風煤卡(新讀) )將會全日取消。
當惡劣天氣訊號發出時,本會(emhk.org)官網及Facebook(fb.com/emhkorg) 會公佈課堂安排。
如有任何爭議,本會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。
課程恢復安排
|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; 解除所有颱風信號及「極端情況」; 改發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; 或取消所有暴雨警告 | 上午12時前 | 恢復當日下午及晚間節的課堂或考試 |
| 下午5時前 | 恢復當日晚間節的課堂或考試 |
補課及取消考試後安排:
若颱風信號或暴雨警告解除後,本會將會陸續恢復課堂或考試。同學應考慮當時個別情況,自行決定是否上課或參與考試。如同學自行缺課,將不會安排補課。如果課堂或考試因惡劣天氣或本會無法控制的情況而取消,本會將安排補課或延期考試。有關補課和考試的安排將在復課後盡快公布,以本會的最終公告為準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