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劣天氣(颱風及暴雨) 課堂、考試或停課安排

惡劣天氣下之上課安排

惡劣天氣(颱風及暴雨)課堂考試或停課安排

如課堂或考試尚未開始,將根據以下情況終止課堂或考試:
– 如香港天文台於下列時間或以後預告發出八號或更高颱風警告信號;或
– 如八號或更高颱風警告信號/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。

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信號上課、考試或停課安排
黃色暴雨警告/紅色暴雨警告/
一號颱風信號/三號颱風信號/
課堂及考試如常進行,同學如自行缺課將不作補課安排
黑色暴雨警告/八號預警#/
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/「極端情況」
(a) 在上午7時至12時前發出或仍然懸掛上午節課堂停課、考試取消*
(b) 在中午12時至下午5時前發出或仍然懸掛下午節課堂停課、考試取消
(c) 在下午5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懸掛晚間節課堂停課、考試取消
(d) 在上課或考試期間懸掛即時中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,信號生效期間,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同學離開。
# 如適用,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內會發出預警(即八號預警)。在八號預警發出後,進行中的課堂、考試或其他活動應即時中止。

*安全課程(包括平安卡(新讀)、密閉卡(新讀) 或 風煤卡(新讀) )將會全日取消。

課程恢復安排

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;
解除所有颱風信號及「極端情況」;
改發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;
或取消所有暴雨警告
上午12時前恢復當日下午及晚間節的課堂或考試
下午5時前恢復當日晚間節的課堂或考試

補課及取消考試後安排:
若颱風信號或暴雨警告解除後,本會將會陸續恢復課堂或考試。同學應考慮當時個別情況,自行決定是否上課或參與考試。如同學自行缺課,將不會安排補課。如果課堂或考試因惡劣天氣或本會無法控制的情況而取消,本會將安排補課或延期考試。有關補課和考試的安排將在復課後盡快公布,以本會的最終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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